通姦罪已失效
司法院釋字第 791 號宣告刑法通姦罪違憲失效,不能再以通姦罪追究刑事責任。
是否能求償,要看個案
相關行為是否構成民事侵權、是否符合賠償條件,須依互動情節、證據與實際影響判斷。
取得資料的方法也重要
侵入、破解、竊錄或非法追蹤,可能衍生其他法律問題;採取行動前應先確認界線。
通姦除罪化,改變的是刑事處罰方式
司法院釋字第 791 號處理的是刑法通姦罪是否合憲,並宣告該罪失效。這不等於法院已認定所有外遇行為都不涉及民事責任。若個案涉及不法侵害他人權利,或侵害配偶關係身分法益且情節重大,仍可能依民法相關規定主張損害賠償;是否成立,仍須由法院依個案事實與證據判斷。
有外遇證據,就一定能求償嗎?
不一定。證據需要放在完整的事件脈絡中評估。單一張照片、一段對話或一次共同出入,未必足以說明雙方關係,也不必然符合民事賠償要件。法院可能會一併考量互動內容、發生時間、往來程度、對婚姻共同生活的影響,以及證據的取得方式。
因此,蒐證不宜只追求「拍到關鍵畫面」。先把已知資訊按時間整理,保留原始資料與來源,並區分親自確認的事實和推測,通常更有助於專業人員評估後續方向。
合法蒐證,從整理手邊線索開始
保存原始資料
保留完整對話、檔案與取得時間。避免只留下裁切截圖,或把內容重新編輯後才保存。
建立事件時間軸
依日期記錄已知事件、人物與資料來源,並標示哪些是親自確認、哪些仍待查證。
先確認方法是否適當
對蒐證方式有疑慮時,先諮詢律師或合格專業人員,再決定是否進一步處理。
面對外遇疑慮,可以先做這三件事
※本文為一般法律常識與服務資訊,非個案法律意見。法律適用與證據效力仍須依個案事實判斷。